“一盎司多少?”
为了方便在世界各地的财政支出,墨菲斯托从拿到出差资金开始就置换成了大量金银,这种东西可以说属于人类文明从古至今的硬通货,当然远古不算。
虽说还有利齿子这样功能强大的神秘学物件,但在这个极端歧视神秘学的时代,也只通用于神秘学界。
“一盎司三英镑,老弟,我这里可比其它地方凉鞋的多,跟紧行情价,也就赚一手一两天的差价。”
屁话,伦敦的交易所果然比炎国当铺坑人的多,要知道现在1920年,二十世纪初平均每盎司也就换20美刀,按照五美刀一英镑的价格来看,这家伙吞钱还能一下一大口。
“不是,老哥,你得晓得这几年才干完仗,金价多少我们心里都有底,嗯哼?”
墨菲斯托比出五根手指,既然对方狮子大开口,那么他也得来个狠的,先把价格抬到一个不可能的地步,再慢慢商量。
“噢,不,五英镑你不如把我抢了!要知道银行都没这么贵。”
交易所老板瞬间板下脸色,但目不转睛的眼球珠子都把他心思探地一清二楚,很想要这批货,又想狠狠宰这外地人一刀。
出价三盎司十先令,怎么样?很良心了吧!
就多给打发谁呢?抬价,必须抬价,四英镑10先!
两人都互相试探对方的底线,就跟拍卖相反,生怕谁在那一瞬间果断地拍板答应,这不就亏了?
那么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来了,既然交易所这么黑,为什么不去银行?很简单,墨菲斯托才刚刚到地方,根本没时间联系本地的史塔西同事帮忙。
“那算了,我去银行不比你们这舒服?”
没有身份的外地人,这是一个很懒的牌,但是换一个方式从嘴里吐出一下,就能让他人错认为你是尊贵的客人。
老板见墨菲斯托伸手要取回台上的金鱼,马上急了,手速比后者还快,飞也似地把住那贵人的手,安抚道。
“不不不,四英镑,就四英镑,听你们炎国人传说的,取整数吉利怎么样?您让一先令,我让一先令。”
“行,那劳烦您称一下了。”
诶呦呦,听到这话老板才如释重负,赶忙招呼徒弟诺上来一个大秤,就在墨菲斯托面前称起来,算是一点点职业道德。
结果是263英镑,这对于当时的英国可不算是一个小数目了,一个职业作家,哪怕作品质量不错销路不错,平均一年也就700英镑的工资。
摩挲着钱,其实也就七八张纸币,英镑的面额有1、2、5、10、20、50,跟炎民币也就差一张100面额的红色毛爷爷。
只可惜美元只能在银行以身份证明换取,不然墨菲斯托又怎么会在兜里还揣着百来张美刀呢?
“嘿,小妞,我们也不难为你。”
才踏出交易所门口,就瞧见一群衣冠禽兽挤在矢车菊面前,瞧面相大多不过十五六岁,但欧洲佬在这个时代较为丰富的饮食,这些小娃仔都比她高上几分。
而矢车菊早就把卡佩揽在身后,她并不认为这些人是冲自己来的,很显然,除了面前这个带头的混混,后面的几双眼睛都低下眼神朝这个小娃娃示意。
“我知道你老相好进去拿钱,这样,多给几张钞票,在白教堂区就想去哪去哪。”
都看得出来卡佩缩的很深,也很是害怕他们,这样一来就要不走人了,只能干干老行当,要要债。
可矢车菊还是没动,也没必要动,这帮小逼崽子自己就是不用枪,emmm,嗯,打不过也跑得过。
对方人多势众,哪怕有过专业格斗训练,矢车菊也不免有些紧张,街道旁边或多或少都有零零散散的人在围观,这时候要是掏枪,指不定得被什么狗仔追上好几天。
问,为什么这个时代就有狗仔了?答,在三十二年前,都有两个写推理小说的作家愿意花费几百万英镑找凶手,就是这个年代也不例外,那些报社为了好卖什么劲爆的不想搞。
“噢,我看你的老相好也出来了,嘿!黄皮猴子,你也不希望你家妹子出什么事吧?”
混混头子说着就伸手,一把想抓住矢车菊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这时候墨菲斯托离他们还有几步距离,以普通人的速度是不可能在这畜生干什么事情之前赶得上的。
当然当然,这一男一女的外地人里就没有一个普通人。
只见矢车菊稍微抬起腿,抢在那只脏手之前,呼地一下,一脚蹬在对方左腿膝盖侧边。
这一脚甚是狠,直接给那混混头子踹失衡,腿一弯,身子一倒就要跪倒在地。却又见矢车菊收回的右腿顶起,一膝盖撞在那头子下颚,当即给人干了个懵逼,是眼花缭乱。
噢,甚至还听得到咔嘣一声,估计是嘴里碎了一两颗牙齿嘞!
“嘿!臭婊子在干什么!”
后面的小弟瞬间急了,自己的老大没两秒钟挨打的路都不见,为了对得起以前的油水,当然是本能地吼两句。
那矢车菊哪能被唬住,回头抱起卡佩就向墨菲斯托跑。嘿,几个小弟打眼儿一瞧,人跑了,就立即跟那非洲草原的髭狗一样,见到目标跑起来,赶紧一拥而上。
不过,就是七八个人,在伦敦老城区,这样狭窄的人行道上也聚不起来,当然,如果你不怕被不长眼的汽车撞飞的话,机动车道还是非常宽敞的。
也正是如此,墨菲斯托能同时直面的人也就一两个。
继续向前走两步,背在身后的右手挥一挥,告诉矢车菊离远一些,便虚空一握,抓住什么长方体。
“嘿,黄皮猴子,我希望你识趣点,把钱借哥几个,不然……”
冲上来的瘦猴忙朝墨菲斯托呲牙,兜里还揣出一把匕首来,却就是不敢向前,等待着身边再站出来两人,确是真有点小聪明。
“笑,你笑‘不列颠粗口’啊?上,断条腿让他长长记性!”
瘦猴一张嘴就是鸟语花香,紧接着便明示混混二把手的位置,招呼小弟上前干架,是熟练的很,这一声吼给周围大部分看客都吓进了屋子或者墙角,看得出来没少干这行当。
那墨菲斯托哪能让对方继续当行业寡头啊,前进的脚步换成后退,拉开的几步距离让同时离群的两个先锋错位成一前一后。
这人没有刀,倒是握着两手指虎,奔跑着两大步就突到身前,右勾拳一把挥击上来,就不讲武德,直面墨菲斯托腮帮子。
这怎么行?向后侧身避开,迅速站稳下盘——出手就是一板砖!
“啪!”
一声建筑材料的脆响,还有脑瓜子嗡嗡的警报,这年轻人,忙倒地上就呼呼大睡起来,诶呀呀,年轻就是好。
却又是说时迟那时快,才出手解决一个,墨菲斯托身前便再急急顶上来一人,身材矮胖,最适合在腰间藏的羊头锤,这时候也是握手里,高高扬在空中就要砸他一个头破血流。
诶呦呦,小锤四十实在不能接,可手臂高举也正代表着胸前和身下毫无防护,呀哈!一脚正蹬踹进肚子。
“啊!”
吃痛也受力,稍有水桶的身材可不是不倒翁,挨上重重一脚甚至都倒飞起来,啪叽一下砸在后援身上,整得这些混混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才一下下就倒上两三人。
“打人啦,警察!这里有混混打人啦!”
稚嫩的声音从身后拐角处传遍整个街道,啪嗒啪嗒的皮靴奔跑声也是如此。墨菲斯托回头看,只见一群圆顶尖头帽的木棍人冲出来,打一眼就瞧见这帮混混。
“嘿,又是你们这帮人!”
呵呵呵,看得出来两方人也差不多都算得上老相识了,墨菲斯托赶紧侧身贴住墙,方便警官们公事公办。
那几个混混绝对是常年的条件反射,噌的一下飞起身来,那胖家伙有两人试图提了几下起不来,干脆也不管,撒丫子就跑,被板砖拍昏的出头鸟更不用说,第一时间就被无视了,最后几只老鼠就这样灰溜溜地带上老大跑路。
当然,论战斗力,这三四个并不算干练的警察不一定比混混强,但是论威慑性,要可怕太多,不过嘛,跑路的速度还是没办法的,毕竟在小说里,欧洲佬的警察就没追得上嫌疑人过。
就是这样,墨菲斯托也在这帮警察追人的时候赶忙跑路,而矢车菊反应更迅速,跑老远才在一处咖啡厅里见着她的身影。
毕竟暂时没有身份嘛,被警察带去录口供也会麻烦的要死。
“呼——稍微休息一下”才坐稳的墨菲斯托,头一抬,又想起什么似的“喔,你看到了吗?”
“那个小孩?”
对,就是那个小孩,卖给矢车菊发卡的小孩,是他喊来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