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半吃着姐姐做的红烧猪蹄,整个人都美的冒泡。
油光红亮、炖得软烂脱骨的红烧猪蹄,就是他的最爱。
他就喜欢吃肉肉。
尤其是姐姐炖的肉。
肥而不腻,入口即化,酱汁浓郁得能拌三碗饭!
更重要的是,姐姐王月瑶看着他吃的香甜,眼里只有笑意,绝不会像外人那样嫌弃地瞥他肚子上的软肉。
姐姐也不会嫌弃他胖。
“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王月瑶笑着,又夹了一块最肥厚的蹄尖肉放进他碗里,“多吃点,你看你,最近都瘦了。”
瘦了?
王月半低头看了看自己依旧圆润的肚子,心里暖烘烘的。
在姐姐眼里,他永远不胖。
王月瑶:。。。。。
那倒也不是,当然了,她怎么会嫌弃自己的弟弟呢。
王月瑶看着弟弟狼吞虎咽的样子,眼神柔软得像化开的糖。
在她心里,弟弟这一米八一的大个子,配着八十公斤的体重,那是顶顶好的身板!
壮实!
有安全感!
医生都说了,这体重区间很健康!
当然了,要是真飙到九十公斤,那肯定不行,影响健康,得管着。
其实,王月瑶偷偷瞄了眼弟弟圆乎乎的侧脸和宽厚的肩膀,心里琢磨着:要是能减到七十公斤。
那身条,啧啧,都能去顶级会所当男模头牌了!
现在的脸是圆了点,没关系都是虚胖,肚子上的肉也是一块腹肌。
“噗——亲姐啊!”王月半正美滋滋地啃着蹄筋,冷不丁被姐姐这“惊世骇俗”的念头呛得直咳嗽,脸都憋红了。
“咳咳…姐啊!您饶了我吧!还男模?我这身膘,那是行走江湖的资本!是防弹背心!”他夸张地拍了拍自己弹性十足的肚子。
王月瑶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擀面杖虚点了点他:“行行行,你的‘防弹背心’最金贵!快吃你的吧!”
王月半:。。。。。
不过吃完饭,王月瑶就拿着黄历选择一个好日子给弟弟金盆洗手。
金盆洗手。
虽然他王月半不是什么江湖大鳄,顶多算潘家园这片地界有点名气、路子野点的“小人物”,但这个仪式,意义重大。
这是一种宣告,一种决心。
从此告别地下的生活和算计,彻底回到阳光下,做个安分守己的古董铺子小老板。
大家心照不宣,道上混的,一旦公开金盆洗手,除非是血海深仇,否则一般就不会再有人上门来“夹喇嘛”了。
这是一种不成文的规矩,也是对“退出者”的一种保护。
只是,真正能走到这一步,彻底“金盆洗手”的人,太少太少了。
为什么?一个字:贪。
王胖子太清楚这个字的分量了。
下墓淘沙,来钱太快了!
尤其是运气好的时候,一件明器出手,可能就是别人半辈子甚至一辈子都赚不到的财富。
那种一夜暴富的刺激感,像最烈的毒药,沾上了就很难戒掉。
比他有本事的人多了去了,最后呢?
不是折在哪个不知名的墓里成了枯骨,就是被自己膨胀的贪欲反噬,死无全尸。
他王月半能活到现在,除了有点小机灵和小运气,更重要的是——他有个能把他从悬崖边硬生生拽回来的姐姐!
姐姐在他就有家。
想到上次鲁王宫的经历,王月半刷碗的手都哆嗦了一下。
冰凉的井水也压不下那股从骨子里泛起的寒意。
他这辈子都没有遇见那么多的鬼东西,一次就齐全了。
尸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