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甜感觉融入这个家很简单,每个人都是那么鲜活,不像是记忆里翻找出来的,就像是在这生活了十八年的就是她一样!
“快去换衣服,八点国营饭店见啊!”杨槐花自己吃完就开始催促上了。
“好好好,我知道了。”
“甜甜,钱拿着,没定下来之前咱可不花那来路不明男人的钱。”向银掏兜掏出五块钱还有一斤粮票。
杨槐花翻了个白眼,“你这个月是准备扎脖吗?”
向银手心朝上,“媳妇,我没有钱了~”
杨槐花一巴掌拍在向银手心上,“我也没有!”
“爸,妈昨天给我钱了。”向甜想要把钱塞给向银。
“拿着吧,爸给的。”向银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对着杨槐花说,“我可上班去了!”
杨槐花还能不知道自家男人,那兜里绝对还有钱!无视他拍了拍手,“我也上班去了。”
向甜看着父母的一来一回有些发笑,她还真是有个幸福的家庭啊!
“姐,我也上学去了,要是被欺负了就回来告诉我,我肯定给你找回场子。”
“行行行,姐就指望你了。”
家里就剩向甜一个人了,向甜也没想出别的办法,只能硬着头皮走一步看一步了。
空间就是她的底气,她可没打算就这么见一面就把自己给嫁了。
现在七二年,也就是说如果下乡再有五年就能高考回城。
向甜边盘算着,边换了身衣服,在鲁省的九月还算凉快。
向甜找了件蓝色长袖衬衫,配了条黑色裤子。
只有巴掌大的红色塑料镜子,照不出来全身,但向甜看着胸前垂下的两个梳的没有紧紧的粗麻花辫感觉有些土气。
好在这小脸还是撑得住的,白皙细嫩比她之前的皮肤还要好,明明就是每天抹个雪花膏。
向甜摸了自己脸好几下才松开手,美美的又抹了雪花膏,才去客厅看了眼她爸花二十五块钱在信托商店淘的老旧怀表。
七点四十了!
从她家去国营饭店走路得需要十五分钟,向甜抓上钥匙就出门了。
好巧不巧路过胡同的时候,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小孩子的闷哼和叫骂声。
向甜是想走的。
可是迈过去胡同的脚还是顿住了。
偷摸的往胡同里看了看,三个小孩在和一个小孩打架,那三个小孩嘴里还不干不净的。
“你就是个没妈的野种!”
“让你打我!”
“我打死你!野种!野种!”
向甜是想走的,可是看着那小孩子倔强的眼神让她想到了小时候的自己。
自己是明媚可爱的长相,可是在孤儿院的小朋友之间却是不受欢迎的,总是被偷摸的欺负。
肚子大腿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直到她有一次被欺负狠了,她死死咬住了那个欺负她的女生胳膊,是真的撕下来一块肉的咬住了!
那次以后,再也没有人欺负她了,也再也没有人靠近她了!
连孤儿院的院长和老师都避着她,她也在小升初的时候考到了寄宿学校,再也没有回去过那个孤儿院。
向甜意识在空间里转了一圈,找出一根棒球棒!
她握着棒球棒,大踏步走进胡同。“都给我住手!”她大喝一声,四个小孩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回头看向向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