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狼群!(2 / 2)

王二牛猎户出身,自幼跟随父亲进山打野,虽年纪不大,却已经算是个合格的猎人。

对林中各类野兽的习性与地面痕迹极为敏感,此时只是略微查看,便有了自己的断定。

陈余走过去一看,点了点头,“且先不管这群锦衣卫为何会出手攻击狼群,但确定他们还在山中那就好办了。大山是我们猎人的大本营,循着他们留下的踪迹,肯定能找到人。”

“林筱筱虽已被抓,但反贼并没有放弃追捕其他朝廷余孽,锦衣卫大概率还逃不出去。把袖箭都捡了,然后咱们四处看看。”

袖箭必须配备专属的袖弓,才能形成杀伤力。

陈余虽没有袖弓,但他看重的是袖箭本身的材质。

作为穿越者,他脑中藏着许多远超这个时代认知的强大武器。

例如铁质复合弓,连弩机,乃至火铳。

要想把这些武器成功制造出来,必先有铁。

反贼对铁器的管制极严,根本不容许百姓私自藏有。

锦衣卫“财大气粗”,却用精制袖箭去驱赶狼群,事后也没有收走,倒是给他白捡了一个便宜。

要知道,古代战争期间,需要大量铁矿制造兵器,铁是极其珍贵的。

一个多时辰后,已是正午。

林中变得闷热无比,二人循着昨日锦衣卫留下的踪迹找了大半天,却连个人影都没见到,只能暂时在林中的一片空地休整。

王二牛从身后包囊中取出羊皮水袋和半张烙饼,撕出一半给陈余后,小有腹诽道:“他娘的,这群锦衣卫还真是会藏,他们似乎故意留下许多假踪迹,让咱们好几次都扑了个空。”

陈余接过烙饼,咬了一口,道:“毕竟是天子犬齿,锦衣卫具备一定的反跟踪意识,擅于潜伏和隐匿行踪,我们要是能轻易找到,那才叫奇怪!”

王二牛哼道:“打仗的时候没见什么本事,逃跑隐匿的功夫却是一流。依俺看,锦衣卫也不过如此,脱了他们那身官衣,估计连俺都比不上。哎,春生哥,咱来都来了,要不就顺便打几只野货,回去好打打牙祭?反正,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可不能白白浪费了进山的机会。”

“刚才咱们一路过来又发现了好几处狼群的踪迹,不如咱先开个小差,把那伙小狼群给打了?”

陈余想了想,并没有反对。

虽说此次进山的主要目的是找人,但顺带搞点猎物回去,却也未尝不可。

那伙狼群的族员数量并不多,而且此前被锦衣卫用袖箭击伤过,如果能找到它们的巢穴,一窝端掉也不是不可能。

再者,狼皮可是稀罕物。

备下几张狼皮,等入冬后,给小姨做一件皮袄也挺合适的。

于是,便点头道:“好,效率起见,分头行事,先在这附近布下陷阱,晚些时候回来查看,再去搜寻狼群的踪迹。”

说完,便将手中的朴刀递给王二牛,自己则用从林筱筱手上夺来的那柄匕首。

王二牛点头,接过朴刀快速离去。

这大个子刚刚在衙门把狩猎的武器还回去,此时身无寸铁,陈余从反贼那里得到的这柄朴刀可暂时给他使用。

二人都算是成熟的猎人,在林中布置捕猎陷阱已是驾轻就熟。

陈余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将落叶铺在一处吊索陷阱上,起身刚要离开。

正在这时。

不远处的草丛中突然传出一声振翅,一只硕大的野鸡飞快扑翅遁逃。

陈余眼前一亮,立即快步追去。

同时手上弯弓搭箭,雷霆射出一箭。

野鸡遁逃的速度极快,而且专往那些荆棘密布的灌木丛跑,极难捕捉。

若一箭射空,几乎就可以放弃追捕了。

只因,你根本无法在丛林中跑得过一只亡命奔逃的野鸡,关键是它逃跑的路线狡猾多变,让人无从预判。

嗖!

陈余对自己的移动射击还是很有信心的,但这一箭却射空了。

野鸡一个扑哧跃起,转眼消失在视野内。

陈余停下脚步,哑然失笑,虽有些失望,但并没有盲目再追。

然而。

就在他走过去,拨开灌木,想要捡回那支箭矢时。

眼前出现的某棵植物却蓦然引起了他的注意,待认清那棵植物时,他不禁兴奋大叫:

“这是什么?老子发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