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家都不是专业修路的人,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一个个修路还是像那么回事的。
有锯木头的,有挖树根的,有敲石头的,有挖泥巴填坑的,还有抬着大木墩砸路面的……一派火热的修路场景。
如果是一个人修路,会觉得枯燥,疲惫,而一群人修路,则会越修越有干劲,根本感觉不到累。
有些活跃分子,更是会引吭高歌,引来阵阵欢声笑语。
还有一些人则喊起了劳动号子,悠扬,高亢,让人热血沸腾,做起事来也更加的有干劲。
“这种画面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了!”
村支书和村长都感叹不已。
虽然集体时代才刚刚结束,但其实到了集体时代的后期,村民们做事都不再那么积极,都开始偷奸耍滑,根本没有五六十年代那种激情燃烧的热血!
而此刻,他们再一次体会到了那个年代独有的激情。
李全福把粮食拉回来,看到这一幕,也同样感慨万千。
他在想,桃树湾是不是也可以来这么一场修路行动?
但最后,他放弃了。
因为桃树湾比青石沟要复杂得多,不但人口更多,姓氏更杂,人心也更复杂。
不说别的,就是孙友林那一派的人,就肯定不会支持!
罗高华带着罗高复再次来到了烂泥塘,经过两天的猎杀,野猪群似乎也察觉到了这个地方的危险,都没有再回来。
罗高华只好带着罗高复顺着野猪的脚印,往前寻找。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在一片灌木丛中找到了那群野猪。
依旧是大大小小数十头野猪分散在不同的区域,啃食着灌木的树根,以及掉落在地上的干果。
“今天我们就猎杀一头野猪就行。”
罗高华原本打算今天休息,天天打猎很累人,虽然他的狩猎技术高,但在山里钻来钻去,危险不说,确实非常的累。
砰!
瞄准了一头大野猪,罗高华毫不犹豫开了枪。
枪声一响,所有的野猪都受到惊动,纷纷四下逃窜。
罗高华和罗高复就静静地待在原地没有动,直到野猪又逐渐平静下来,他们才大喊大叫,驱赶野猪。
他们并没有直接走出藏身地,而是拿着木棍敲打周围的树叶,靠声音驱赶。
野猪很凶猛,但只要不被它们看见,它们都不会主动伤人,而是会远远地离开危险之地。
差不多过了十几分钟,野猪群才离开了这片灌木丛。
罗高华这才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一路上看到了不少猪粪和猪脚印,好在,没有再碰到隐藏下来的野猪,他顺利来到了被他打死的那头野猪身边。
这是一头差不多二百多斤的大野猪。
他直接抓起一只猪脚,就这样把大野猪拖走了。
“四哥,我们这就回去吗?”
罗高复感觉这打猎也太轻松了。
罗高华看着他,笑道:“怎么,你还想继续?”
罗高复抓了抓脑袋,“我……有这个想法。”
罗高华看了看天色,时间还早,便把猎枪递给了他,“那行,接下来,你来狩猎,我就跟在你身边。”
“啊?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