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几桌都吃得很欢畅,也很热闹,一个个都在狂炫野猪肉。
只有正屋这两桌,显得很安静,但一个个吃肉也是不遑多让。
一大块肉,丢进火锅里,不等它完全熟透,就又被夹了出来,然后,被大口吃了。
即便肉里还带着血腥味,他们也不在乎。
“都别急,野猪肉还是要煮熟了再吃,今天我们没有别的事,就是吃好喝好!”
罗高华举起酒杯,“我们先喝一口,致敬一下今年勤劳的我们!”
“我们自己有什么好致敬的?”大伯李全寿道,“我们应该致敬国家,致敬祖宗。”
罗高华:“那些都要致敬,但更应该致敬我们自己,因为只有我们自己才能给我们创造美好的生活。”
“有道理,喝一口!”
四叔李全宝赞同地举起了酒杯。
其他人也都纷纷举杯,喝了一口。
吃了一口菜,罗高华又举起了酒杯,看向大伯李全寿,“大伯,这一杯我敬您,要不是您把猎枪给了我,我不会想到去公社找吴排长练习枪法,更不会去县城找彭团长,去市里参加射击比赛。”
“而没有那次比赛,我就不可能认识那么多人。”
“也正因为认识了那些人,我每次打猎,不管猎杀了多少猎物,都能销售出去,换成钱!从而有了现在的生活!”
“所以,归根结底,我现在能有这么好的生活,都是大伯能给与我的,所以,我必须敬您一杯。”
李全寿:“敬不敬的都无所谓,关键是你自己要长进,要勤快。人变好不容易,变坏却是一出溜的事!”
大婶碰了一下他,“高华向你敬酒,你喝就是了,说那么多话干什么?真是年纪越大,话越多!”
李全寿:“我这说的都是实话……”
罗高华:“大婶,没事,我就喜欢听大伯说话。”
听罗高华这么一说,李全寿虽然得意,却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于是举起酒杯,跟罗高华碰了一下,喝了一口。
罗高华则是一杯酒一口闷了。
随后,他又敬了二伯、四叔和五叔一杯酒,又跟其他的堂兄弟喝了一口。
他的酒量,家里人都知道,根本没有人敢跟他拼酒,所以,他敬完一圈之后,其他人根本不敢向他学习,也来敬一圈。
这种时候,罗高华不由得有点想念侯叔了。
喝酒的人,其实最高兴的,就是碰上一个旗鼓相当的酒友。
他决定明天去找一下侯叔,跟他约顿酒。
一顿饭吃了很久才散席,而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又下起了大雪。
第二天,不顾家人的劝说,罗高华背着背篓,冒着风雪,去了青山公社。
他先去找了吴排长,然后找了公社的几个领导,最后才来到国营饭店找侯叔,“侯叔,好久没有跟你一起喝酒了,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喝一顿?”
侯叔大喜,“我什么时候都有空!”
于是,两人就在国营饭店随便找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喝了起来。
没有菜,就只有一盘花生米,然后就是一大壶酒。
两个人边喝边聊,很是惬意。
“侯叔,我跟你说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了?”罗高华问道。
侯叔:“我觉得我们要么不开餐馆,要开的话,还是去县城开最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