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高华心领神会,侯叔这是想要喝酒了!
他当即笑道:“这几天有点忙,我老婆在医院刚生完孩子,估计要七天之后才能出院回家,到时候,我邀请您去我家喝酒。”
“这个……会不会不太好?”
侯叔只是想要喝酒,至于在哪儿喝,他并没有太多的要求。
但是,要去罗高华家,他就觉得有点拘谨了。
毕竟,两人的关系不是特别的熟,还没有到相互上门去喝酒的地步!
“不会,不会,您能够去我家,绝对是我家的荣幸!”
罗高华连忙道,接着,又神神秘秘地眨了眨眼睛,“到时候,我给您弄点特别的酒尝一尝。”
“特别的酒?”
侯叔肚里的酒虫瞬间就被勾了起来。
“到时候您就知道了。”
罗高华卖了个关子,然后,背起背篓,提起砂锅,“侯叔,那我们就说定了,等我老婆出院,我就来邀请你去我家喝酒!”
“好,我到时候就厚着脸皮上门了。”
侯叔一笑,“记得,以后在山里找到了什么好东西,尽管送我这来,我都会给你相应的辛苦费。”
“好嘞。”
罗高华笑得更开心了,“侯叔,各位师傅,再见。”
随后,他直接去了卫生院。
卫生院不是很大,只有五六间房,四十几张床位,三个医生和三个护士。
住的病人倒是不少,四十几张床基本上都住满了。
各种各样的病人都有。
有摔断腿的,有中毒的,有被人打伤的,还有一些慢性病……像李桃花这种剖宫产的,就只有一个!
不论是什么病人,几乎都是从家里带饭来吃。
条件稍微好一点的人家,才会去国营饭店买饭吃。
卫生院里没有食堂,医生和护士都是去隔壁的公社大院搭伙吃。
罗高华提着砂锅走进卫生院的时候,就看到不少家属提着篮子来送饭,可以看到那些篮子里,不是红薯,就是土豆,又或是南瓜。
偶尔有一两个人,送的是米饭。
不过,那也不是纯粹的白米饭,而是添加了高粱或是玉米的杂粮饭。
李桃花所在的病房里,住着八个病人。
家境都很一般。
每顿饭都只能吃红薯或土豆,有时候还是野菜糊糊。
也就肖大妈家,因为有一个在县城食品厂上班的女婿,家境还过得去,但一天也只能吃两顿,而且,还是玉米面占八成以上的杂粮饭。
就在几个病人都在吃东西的时候,罗高华端着砂锅走了进来。
一个个不由得都抬头看向他。
“哎呀,秀菊,快看,你女婿又给你们送好东西来了!你的福气真好啊!真让人羡慕!”
又是肖大妈第一个叫嚷起来。
李桃花已经醒了,头上带着白毛巾,盖着厚厚的被子,一副典型的这个年代妇女坐月子的装扮,听到肖大妈的叫声,不由得转头看了罗高华一眼,但很快又转过头去,不想看他。
陈秀菊则迎了过来,“高华,你怎么又端个砂锅过来?昨天熬的鱼汤和鸡汤都还没有吃完……”
“没吃完就别吃了。”
罗高华来到李桃花的病床边,将砂锅放在桌子上,眼见李桃花还是一副不待见他的样子,他不由得心中一痛。
自己这些年对李桃花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