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我报上名字与代号之后,我看见蝙蝠侠在头盔右侧按了一下。
我熟悉那个,是拍照。
他接下来会把照片发送给蝙蝠洞里的阿尔弗雷德,确认我没有化妆、整容的痕迹。
我维持着靠在墙上的姿势,默默等待着通讯那头的回复。
我预估着检查的时间,估计他的管家先生已经和蝙蝠侠传递了「检查无误」的消息后,开口说道:“我想,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我做出一个「韦恩」的口型。
2.
好耶,是蝙蝠车!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蝙蝠车。我绕着它打量了好几眼,直到已经坐进车内的蝙蝠侠敲了敲车窗才停下。
车门是从顶端打开的,里面仅有两个位置。此时蝙蝠侠已经端坐在了驾驶位上,我想那个副驾驶应该就是留给我的。
我将战术手套撑在车窗上沿,小臂用力,整个人腾空飞起,落进蝙蝠车顶部的开口。
车的内部结构也很复杂,我脱下手套,准备用指尖摸摸车的内表面。
“不要乱动。”蝙蝠侠说。
“噢。”我嘴上应着,但还是摸了一把才收回手。
“……你都知道些什么?”他单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自然垂在身侧。
我知道,他在警惕。
于是我先双手摊开示意,随后将我的战术腰带取了下来递给他。
他没有接过,反而微微侧头,仿佛是在表示疑惑。
我惊讶,我的举动难道不够明显吗?
“这是我的诚意。”我说,“毕竟我接下来的话可能很难让人、让你相信。”
蝙蝠侠:“你知道我不会因为你卸下武装而放松警惕。”
当然,毕竟像我们这种人,最大的依仗在于自己,而不是装备。
他不要就算了。
我撇撇嘴,将腰带放在腿上。
“好的,亲爱的布鲁斯韦恩先生。我叫玛莎韦恩,来自另一个世界。”
我说完这句话后,贴心地停顿了一下,给了他一些思考和提问的时间。
但他什么都没有说,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像一尊雕塑。
我暗暗翻了个白眼,开始编造、啊不,讲述我的经历。
其中当然有一点小小的艺术加工。
在我的叙述中,我的父母,大托马斯和大玛莎在我十四岁那年死于抢劫,同时韦恩庄园也被人放火烧了一天一夜。
悲痛欲绝的我不愿意重建韦恩庄园,将其荒置,自己则常年住在韦恩旗下的酒店里。
而我的双胞胎弟弟小托马斯直接选择了离开哥谭,去别的州留学。
我留在哥谭,留在韦恩,在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的支持下,明面上作为韦恩总裁管理企业,暗地里以「雪鸮」为名进行义警活动。
这个故事完美解释了我和布鲁斯韦恩相似的面容,我身上明显出自韦恩的装甲,还成功掩盖了我曾经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这个事实。
几分真几分假,在没有了解过我原来的世界的情况下,即便是蝙蝠侠也无法识破我的谎言。
“你是故意被我发现的。”他没有对我的故事发表任何看法,反而跳了一个话题。
我否定道:“倒也不是,那个时候我也在找你。”
这话是真的。
我好像还没提过,我的047装甲是一套两式。外层是一套轻型动力装甲,是兼具防御性和续航能力的版本。虽说是轻型,但也具备一定重量,为了能够行动方便,需要能源支持。
若是将外层卸掉,里层是不需要能源支撑的作战服。它轻便,但同时防御力也大幅下降。如果我穿着里层战衣站着不动,只需要一只大型犬就可以咬破我的皮肤。
047号的动力装甲是以生存为目的制造的,但它的续航再怎么持久,两天后也将电量耗尽。
届时,它就只是一块防御力很强的不可移动盾牌,穿在人身上会让人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