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留了小托马斯一命。
介于大托马斯已经嘎了,小托马斯已经可以直接称呼为托马斯了。
阿尔弗雷德问我为什么不杀了他。
我挤了两滴眼泪,假装用手帕抹了两下,“哦,那可是我亲爱的弟弟啊,我怎么会杀了他。”
管家对我做作的演技不予评价,只是阴阳怪气地说:“如果哪天托马斯少爷回来割掉了您的脑袋,希望他还接受我这把老骨头。”
我知道他在怪我斩草不除根。
但我假装没听懂,笑着回答他,“怎么会呢。我这么念旧情,要真有那一天,我肯定拉着你一起去地狱定居呀。”
潘尼沃斯微笑着给了手下一梭子。
2.
血溅在我的脸上,我已经可以做到面不改色了。
哈,谁能想到以前的我连鱼都不敢杀呢。
我把枪口比在潘尼沃斯的脑袋旁。
“我是不是说过,不要随便杀人呢?”
潘尼沃斯是个阴晴不定的家伙,但由于他年轻时的关系网,手里可以说是握着全美最大的军火链,所以我想办法把他拉到了我这边。
所以他才能说出我死了他就立刻跳槽的话,没有人会拒绝他的投靠,哪怕大家都知道这里面没有一丝的真心。
但我很讨厌他。
潘尼沃斯喜欢杀人。他随身带着步枪,心情不好了,不管对方是敌是友,抬手就是一个弹匣的火力宣泄。
在我的枪口下,潘尼沃斯不得不放下了他的枪。他假笑着,随意地为自己刚刚的宣泄行为找了个蹩脚的理由。
他知道我不会追着不放,把枪口怼他头上就是我能做到的极限。
潘尼沃斯不能死,不只是为了我的势力,更是为了哥谭的秩序。
他就是军火界的土皇帝,皇帝驾崩,他手下的大小官就会跑出去自立为王,只会让里世界更加混乱血腥。
所以我只是用子弹擦过他的头发,挥手让人把地上那一团血肉丢出去。
3.
我其实是有打算挽救一下从头黑到尾的哥谭秩序的。
想想看,既然别的世界有「蝙蝠侠」,那这个世界多一个「雪鸮侠」也蛮不错的不是吗。
但我没能坚持下去。
即便我有了韦恩集团和猫头鹰法庭,这不代表哥谭就成了我的一言堂。我可以想要变革,但我不能过于损害那群老鸟们的利益。
我要是愿意为了这座城市献上一生,或许能有点进展。
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又不是我的世界。
……这么看来我不是做超级英雄的料子。
4.
我本来以为等我地位稳定下来后就能当甩手掌柜,过上白天睡大觉晚上打游戏的快乐生活。
笑死,根本甩不了一点。
无论是猫头鹰法庭还是韦恩企业,都有人在虎视眈眈盯着我的位置,但凡我敢有一丝松懈,他们就能立刻推别人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