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运输合同纠纷(1 / 2)

北京的秋意渐浓,为民商场内一片忙碌。经理赵刚眉头紧锁,望着堆积如山的月饼发愁。这些原本承载着销售希望的月饼,如今却成了沉重的负担。

时间回溯到2024年中秋节前,赵刚亲自前往广州,与供应商敲定了5000盒价格不等的月饼采购事宜,满心期待着在这个中秋佳节创下销售与盈利的新纪录。9月20日,商场工作人员在广州火车站办理托运,7925元的运费当场结清。广州火车站当日承运,承诺4天运期,预计24日便可抵达北京火车站。

然而,意外却悄然降临。由于运输途中的莫名耽搁,货物直至10月3日才姗姗来迟。此时,中秋节早已过去,月饼市场需求锐减,商场的销售计划彻底泡汤,尚有大量月饼积压,经核算,损失近4万元。

赵刚不甘心就此咽下这口气,他找到承运部门,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共计元,其中包含货物损失以及预期利润损失。但承运部门只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逾期违约金,双方僵持不下,最终,为民商场一纸诉状将承运部门告上了法庭。

得知这个案件后,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渠成顺决定介入。他深知,这不仅关乎为民商场的利益,更关乎法律在商业纠纷中的公正裁决。于是,他带着张忠民、戴世龙等人,踏上了前往北京的列车,准备为这场运输合同纠纷的解决贡献力量。

到达北京后,渠成顺一行人顾不上休息,立刻前往为民商场了解详细情况。赵刚满脸疲惫地向他们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提供了采购合同、托运凭证、损失核算清单等相关资料。

“这些月饼都是我们精心挑选的,原本想着能大卖一场,没想到因为运输延误,全砸手里了。”赵刚无奈地说。

渠成顺安慰道:“赵经理,您别着急。我们一定会仔细研究案件,争取帮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