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柳工从诚信维修部出来后,越想越憋屈,那老板强硬扣下电视机的模样一直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他深知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得找个解决办法。于是,他先去了附近其他几家维修部打听收音机的维修价格。
第一家维修部的师傅听了严柳工的描述后,皱着眉头说:“就换个小零件,再调试一下,正常收费也就80块钱左右,200确实贵得离谱。”第二家维修部的老板也表示:“这种程度的修理,100块封顶了,多了就不合理。”严柳工心里有了底,这诚信维修部的收费明显有问题。
严柳工决定先收集证据,他返回诚信维修部,用手机偷偷拍下了店里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之后,他又向之前咨询过的维修部师傅们要来报价单,这些都将成为他起诉的有力证据。
在准备起诉材料的过程中,严柳工深入研究了关于留置权的法律条文。他了解到,留置权的成立需要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且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同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在他的事情里,修理部与他关于电视机的维修并未达成任何协议,不存在合法占有电视机的前提,修理部扣电视机的行为完全不合法。
很快,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上,严柳工的律师义正言辞:“尊敬的法官,我的当事人严柳工将收音机送至被告诚信维修部维修,双方约定了取货时间。但被告索要的200元修理费远高于市场正常价格,且店内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在双方就修理费协商不成,我的当事人提出增加电视机维修业务以争取合理价格时,被告不仅拒绝修理电视机,还非法扣留,这严重侵犯了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告扣留电视机的行为不符合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属于无权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