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县人民法院内,气氛紧张而严肃。周萍联合周强作为原告,起诉周敏及遗嘱执行人,要求宣告录像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渠成顺和张忠民作为被告方周敏的代理律师,神情坚定地出庭。
庭审开始,原告方率先发难。他们质疑周淑芳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声称老人当时神志不清;还质疑录像遗嘱形式的合法性,认为不如公证遗嘱可靠;甚至指控周敏存在欺诈、胁迫或不当影响。周萍在法庭上抛出关键质疑:“这录像可能是剪辑过的!谁能保证是完整的?”这一质疑直接攻击了证据的真实性。
面对原告方的种种指控,被告方展开了有力的辩护。渠成顺再次援引《民法典》第1137条,详细阐述录像遗嘱的有效要件,并论证本案遗嘱完全符合要求:两位合格见证人全程在场并出镜确认;清晰记录了时间、地点、人物;声音画面连贯清晰展现了周淑芳的意愿。
随后,王德顺和小李出庭作证。他们详细陈述了当日的情形,证明老人意识清楚、表达自主自愿,整个流程完整无干扰。张忠民更是当庭出示原始录像存储介质以及由公证处出具的对该原始文件进行封存、提取并鉴定其完整性和未篡改性的《公证书》,还有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证明录像文件的元数据完整,无剪辑痕迹。他有力地驳斥了原告的无端猜测。
此外,被告方还出示了养老院护理记录、医生证明等辅助证据,佐证周淑芳当时具备遗嘱能力,并强调遗嘱内容的合理性以及特别嘱托体现的真实情感。
旁听席上,晨报记者方梅全程跟踪报道庭审。她的深度报道《镜头里的遗言》在《晨报》及网络平台引发巨大反响。报道不仅聚焦本案,更深入探讨了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录像遗嘱等新型、便捷遗嘱方式的意义、法律保障、操作规范以及面临的争议,引发公众对“如何保障老人遗嘱自由”“科技如何服务于法律与亲情”的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