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保卫科的组织架构(2 / 2)

杨厂长微微点头,眼神中透出一丝忧虑:“话是这么说,可具体该怎么办呢?

从这几次的交流来看,刘长青这人精明狡猾得很。

想从他手里打开突破口,怕是不容易。而且看于志高和王学民的表现,保卫科的众人对他信服有加,咱们贸然行动,说不定会引起他们的抵触情绪。”

白书记目光望向窗外,思索良久后缓缓说道:“或许咱们可以从长计议。

先从一些小事入手,多给保卫科安排些与厂部其他部门协作的任务,增进彼此间的联系与了解。同时,咱们可以在合适的时候向上级反映情况,看能不能争取到更多对保卫科的管理权限。”

杨厂长叹了口气说道:“也只能如此了。

希望咱们能找到一个稳妥的办法,既不影响保卫科的正常工作,又能真正让他们融入厂部的领导体系,别再像现在这样,什么事都不给咱们打招呼,出了事情,咱们就陷于被动的地步。”

刘长青浑然不知,就因他近期一系列的表现,已让杨厂长和白书记如芒在背。

即便知晓,他也不会放在心上。对刘长青来说,杨厂长和白书记,他虽存些许敬意,但着实有限。毕竟,厂领导班子对保卫科并无实际领导权,保卫科处于三重领导体制之下。

其一是公安局,拥有对保卫科的领导权。公安局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对保卫科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具有权威性,确保保卫科在执行任务时遵循公安系统的规范和要求。

其二,厂方自身对保卫科仅有建议权。厂部希望保卫科能配合厂内各项工作,维持秩序、保障生产安全,然而这建议权相较于实际领导权,力度稍显薄弱。

其三,军队对保卫科也有一定领导权。不过,军队的领导权主要体现在当厂子里涉及军需品生产任务时。

像轧钢厂这般规模的大厂,厂长和书记仅凭一份报告或一句建议,绝无可能改变保卫科的领导权归属。

这是因为保卫科不仅承担着维护厂内秩序的职责,还肩负着类似古代御史台的监视作用,对厂内的各类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生产运营等各项事务合规有序进行。

相较于派出所,在那个特定年代,保卫科确实有着一定的优势,在保卫科工作能享受到不少好处。

就物资方面而言,保卫科凭借与轧钢厂本部的紧密联系,有机会从厂子里调配出一些支援物资,以满足自身工作所需。

同时,他们还具备向上级主管部门,诸如公安局、保卫处等申请物资的渠道。

如此一来,便拥有了厂内与上级部门两方面的物资供应保障,相比之下,派出所的物资来源就显得相对单一,这无疑是保卫科的一大优势。

不仅如此,在人员调配与武装力量方面,两者也存在差异。

派出所并无民兵的指挥使用权,而保卫科的科长通常会兼任所在厂子的民兵营营长。

这意味着在关键时刻,保卫科科长能够迅速组织并带领一支具有战斗能力的民兵队伍,应对各类突发状况,无论是维护厂内安全,还是响应外部紧急任务,这支力量都能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了保卫科在组织架构与应急能力上的独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