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猎手缓缓道来:野猪这种东西,在山林深处,并不少见,都是成群结队的,一般都是一只大公猪,几只母猪和一群猪崽子组成一个族群。
这样成规模的族群,别说是我们打猎的人,就是老虎也不会轻易招惹。
我们打猎的就从来没就不招惹它们,如果有收获也是野猪自己掉入了大陷阱。
不招惹它们有三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它们群居,发现就是一大群,它们性情凶猛,一旦感觉到威胁,便会毫不犹豫地发起攻击。人少了太危险。
第二个就是野猪皮糙肉厚,还有个习惯就是喜欢蹭树,尤其是松树,松树上有松树油子,野猪蹭一身然后就到沙土上打滚,滚上一层沙土,等干了再去蹭,这么一层一层的,就跟穿了铠甲一般。
而我们手里的火枪,威力小,铁沙子根本就打不透,给它们挠痒痒该差不多,除了激怒它们,没有任何作用。
野猪这玩意儿,速度还快,人在山上绝对跑不过它们,就是上树都不行,树细的它能几下子就把树撞断,粗的,它那大牙,也能把树啃细了再撞,你不是被撞树震掉下来,就是树被撞断你倒下来。
第三,那畜牲还很聪明,人们总是说:你笨得跟蠢猪一样,可那东西比啥玩意儿都聪明,当遇到危险时,群体中的野猪还会相互协作,共同抵御外敌。
刘耀文听完老猎手的话,又和几个小队长商量了一下,还是把目标定在了野猪身上。
理由也很简单,数量多,肉量也多,就这‘两多’就能让他们拼一拼了。
老猎手看着这群‘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轻人,无奈的和他们一起制定计划。
刘耀文他们虽然军事素养过关,可是对于打猎,还是没有太多的经验,他们平时上山打猎,也是凭借身体素质高,还有手里的枪,愣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