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宋家又一起吃了一顿美味的兔肉。
兔肉与鸡肉不同,脂肪含量少,却极为鲜美。
原本只能勉强填饱肚子的一家人,如今连续两天晚上,都能吃上鲜美的肉食,这是他们一家人都不敢想象的。
只有赵金花,一肚子的火。
她听到宋振今天上山打猎,回来还把狼肉分出去,又被王麻子欺负,恨不得直接冲到王家,把王家一家人都宰了。
“凭什么?我儿子冒着生命危险打猎回来的肉,却要分给他们?”
“娘,我们要往长远看,细水才能长流。”
“细什么水?你娘我就是一个粗人,没有你,谁能抓一只狼下来?!结果一口肉我都没吃到,竟然就让你分出去了!”
宋振扑哧一笑。
“娘,你是气我把狼肉送出去了,还是气没吃到狼肉啊?”
赵金花撇了一眼宋振,没有说话,继续干饭。
宋振将一块兔肉放到赵金花的碗里。
“娘,那狼肉真的不好吃,以后,我给你做更好吃的肉回来,中不中?”
赵金花含泪吃了一口兔肉。
“中……。”
看到赵金花一边吐骨头,一边吞吞吐吐回应的模样,一家人齐齐温馨地笑了起来。
人在吃饱的时候,幸福感是会爆棚的。
更何况是一家人齐聚在一起呢?
而今天,不只是宋家,也注定是靠山屯全体村民最为幸福的一天。
每天上工,累死累活才能换回来那么点粮食。
发下来的粮票,想换点新鲜的蔬菜,那都费劲。
平常大家只能一边吃苞米饼,一边喝野菜汤。
往往一顿饭下来,不是吃饱了,是被汤水灌饱了。
村里人,已经多久没见荤腥了?
狼肉,吃起来硬得也就比烧烤摊的干巴瘦要好上一些。
与宋家人吃的兔肉相比,那根本就是天壤之别。
可即使如此,家家户户,吃得那都是分外香甜。
晒谷场西头的老槐树边,正是曹勇家。
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吃着久违的野味儿。
“当家的,这狼肉,怎么一点都不腥啊?”
“可不是,宋振那小子的手艺,是真不错啊!林家的闺女可真要享福了。”
“想不到人人口中的病秧子,竟然还有这种能耐……”
听到自己孩子的话,曹勇急忙打断。
“莽子,不许这样说你宋振哥,以后再见面,也不要这样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懂不懂?”
曹莽点了点头。
“知道了,爹,那你以后管林区,多照顾照顾宋振哥呗!”
“那是自然,这不用你小子教我!”
另一栋房内,赵铁柱站在墙前,面壁思过。
“孩子他爹,你别不让孩子吃饭啊,吃不饱,明天咋上工?”
“你儿子就是被你惯坏了,昨天到老宋家门口丢人,今天在全村人面前,真是把我赵刚的脸丢光了!”
“爹,我知道错了,看在肉是我取回来的,能不能给我吃一口?”
赵刚把筷子拍在桌上。
“你还想吃肉?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脸大的儿子?”
“那我能怎么办?猛哥要针对宋家,我总不能啥都不干吧?”
“你跟谁玩,我管不着,但你给老子记住,别再给我招惹老宋家,下次再让我知道,你去找宋振的麻烦,老子打折你的腿。”
赵铁柱低头叹了声气,应了一声。
“知道了。”
……
靠山屯里几乎每个家庭,在吃到烤狼肉后,都对宋振赞不绝口。
一时间,宋振甚至被传成了村中的神人。
每一家欢声笑语,靠山屯全村都洋溢着欢喜的氛围。
当然,有一个家庭是例外。
村头的李寡妇正把靠狼肉撕成细丝拌进野菜粥。
她那五岁的儿子却突然指向隔壁的王家方向。
“娘,那边好臭!”
此时的王家,那可是一个茅坑都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