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集 70年代末沈阳持枪杀警案(1)(2 / 2)

这伙穷凶极恶的歹徒如同恶魔般疯狂作案,肆意掠夺财物,经统计,被抢财物折合人民币竟高达 一千多元。

在如今,这点钱还不够请一桌客的餐费,要知道,在那个每月工资仅有三四十元,按照当今平均工资3500元的比例测算,放在现在也是10万往上,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而更为惨痛的是,在这一系列罪恶行径中,先后有两名无辜市民被歹徒无情地开枪杀害。

案发后,警方迅速对杀人现场遗留的子弹展开细致分析,最终确认歹徒使用的手枪,正是当初杀害民警杨某均和民兵王某夏的那把自制手枪。

很明显,这伙歹徒并未因之前的罪行而收手,反而变本加厉,不断疯狂作案。沈阳城内接连发生的这一系列恶性案件,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为严重,引起了各级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

公安部、省公安厅迅速做出反应,相继派遣经验丰富的人员赶赴沈阳,全力参与案件的侦破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破案指挥部。

沈阳市公安局也紧急抽调了百余名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侦查员,精心组建专案组。专案组经过深思熟虑,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全面展开了细致入微、地毯式的排查工作。

专案组经过对多起案件的深入研究和分析,认为这伙歹徒具有如下显着特点:

其一,他们胆大妄为到了极点,行事肆无忌惮,毫无顾忌。

在犯下如此骇人听闻、震惊全城的血案之后,按照常理,一般的歹徒都会选择销声匿迹一段时间,避开风头,等社会关注度降低之后再伺机作案。

然而,这伙犯罪分子却全然不顾,依旧疯狂作案,其嚣张气焰可见一斑。

就在杀警抢枪后不久,他们便按捺不住罪恶的欲望,再次伸出了黑手,接连残忍地杀害了两人,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从作案动机来看,抢劫财物显然并非歹徒的终极目的。毕竟,若是单纯为了拦路抢劫财物,完全没必要冒险杀警抢枪。

实际上,持刀或者使用自制枪支同样能够实施抢劫行为。而且,通常情况下,若只是持刀或持自制手枪抢劫,且没有闹出人命,歹徒大多不至于被判处死刑。

基于这些因素,专案组经过深入分析后认为,歹徒不惜铤而走险抢劫制式手枪,绝非仅仅为了简单的抢劫活动,他们极有可能妄图策划实施更为重大、影响更为恶劣的犯罪案件。

而歹徒此次抢劫财物,或许是由于生活陷入困境,急需弄些钱来维持生计,但这显然只是他们一系列罪恶行径的一个“小试”。

值得注意的是,这伙歹徒展现出了明显的反侦察经验。

在犯罪现场,他们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在整个抢劫作案过程中,更是小心翼翼地遮蔽了脸部特征,极力避免暴露自己的身份。

种种迹象表明,歹徒很可能有过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经历,对警方的办案手段和侦查方式有所了解,所以才能如此狡猾地逃避警方的追查。

综上所述,专案组的每一位成员都忧心忡忡。

因为他们深知,以这伙歹徒的恶劣行径和嚣张气焰,必定会继续作案,而且极有可能制造出震惊社会的惊天大案。

因此,尽快将这伙歹徒绳之以法刻不容缓。然而,当前的情况却让警方倍感棘手,苦于掌握的线索实在太少,甚至连歹徒究竟是什么人都毫无头绪。

面对如此艰难的局面,警方并没有丝毫退缩,迅速调整部署,加大了市内巡逻的力度,同时对有前科劣迹的人群,展开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工作,试图从这些方面找到突破口,尽快将这伙危险的歹徒缉拿归案。

就在警方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开展工作的时候,事情很快迎来了具有戏剧性的转机。

那是 一九八一 年 一 月 七日 晚上十点左右,洪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某隆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

当他路过和平区胜利大街一所中学的墙外时,他发现这是一条狭窄幽深的小胡同,没有一盏路灯,四处都被浓稠的黑暗笼罩着,仿佛能吞噬一切。

不过,这对于民警刘某隆来说,早已习以为常,因为这是他每日回家的必经之路,哪怕闭着眼睛,他也能熟知每一处转弯和坎坷。

在那个时候,民警下班回家也会身着警服,刘某隆自然也不例外。当时,全市上下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对持枪抢劫逃犯的抓捕行动,刘某隆作为其中一员,频繁参与排查工作,时刻保持警惕,腰间总是别着一把五四式手枪,以备不时之需。

在这昏暗的夜晚,微弱的月光穿透云层,淡淡地洒在胡同里。

刘某隆骑着自行车,不经意间发现墙边上隐隐约约蹲着一个人。出于职业的敏锐直觉,他缓缓停下了车,目光紧紧锁定那个黑影,试图从对方的一举一动中察觉出任何异常情况。

然而,刘某隆并没有察觉到蹲下的,另一个更为隐蔽的黑影,正骑着车,悄无声息地从他背后慢慢靠近,如同一只潜伏在黑暗中的恶狼,准备随时对其发动致命一击。

就在刘某隆全神贯注盯着前方黑影的时候,冷不丁地,一声清脆却又瘆人的枪声打破了夜的寂静。

背后的歹徒突然掏出一把自制手枪,在距离刘某隆不过几米的地方,迅速对准他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刘某隆甚至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便中弹栽倒在地,殷红的鲜血汩汩流出,在黑暗中蔓延开来,将地面染得一片血红。

几乎在同一瞬间,那个原本蹲着的黑影快速跑了过来,开始对刘某隆进行全身搜查。

而开枪的黑影急切地问道:“有没有枪?”搜身的黑影兴奋地回应:“有了!”说着,便从刘某隆的腰间掏出了那把五四式手枪和五发子弹。

开枪的黑影脸上露出狂喜的神情,压低声音说道:“太好了!终于搞到了,快走!” 两人迅速骑上车,消失在黑暗之中。

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就在此时,一个充满正义感的青年,正朝着他们逃跑的方向飞奔而去。

原来,在歹徒行凶的那一刻,青年工人明经跃恰好路过此地。明经跃是沈阳搪瓷厂的一名木工,这几天一直在帮即将结婚的朋友打家具,为了赶工期,每天都忙碌到深夜。

这天晚上,在朋友家吃完晚饭已经九点多了,他便摸黑骑车踏上了回家的路,却没想到目睹了这一幕罪恶的发生。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