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遵义发粪池尸骨迷案3(1 / 2)

第三章:消失的“大姐头”

务川老堤坝的风带着股潮湿的腥气,阿芬倚着石墙啃完一根冰棍,随手将木棍弹进涪江水。1998年的夏天,她穿着露脐t恤和破洞牛仔裤,在一群打工返乡的青年中格外扎眼——没人知道这个皮肤黝黑的姑娘已在江苏生下一个儿子,更没人知道她是趁着丈夫下地干活时,卷着行李跳上了返乡的长途汽车。

“芬姐,听说你男人是个种稻子的?”染黄发的青年嬉皮笑脸地凑过来。

阿芬斜睨他一眼,突然抬脚踹在对方膝盖上:“嘴贱?再问把你舌头割下来喂狗。”周围爆发出哄笑,黄发青年捂着膝盖骂骂咧咧地退开,却不敢真的发作——在这片由闲散青年组成的小江湖里,身高165cm、能徒手搬起液化气罐的阿芬,是公认的“大姐头”。

但江湖传说总有落幕的时候。2000年深秋,阿芬在堤坝下的录像厅遇见刘泰明。这个穿着旧夹克的男人安静地坐在角落,指尖夹着的香烟明明灭灭,眼神却在她露趾的凉拖鞋上停留了太久。

“看什么?”阿芬踢开脚边的空易拉罐,金属撞击声惊起几只流浪猫。

“你的脚……”刘泰明喉结滚动,“像我妈临终前穿的绣花鞋。”

这句古怪的开场白竟让阿芬愣了神。后来她才知道,刘泰明的母亲死于难产,父亲是个酗酒的搬运工,从小缺爱的他对“成熟女性”有着近乎病态的迷恋。而阿芬身上那股子不管不顾的狠劲,恰如同一剂毒药,让他既恐惧又上瘾。

前街17号的红砖楼里,阿芬对着镜子涂抹口红,嘴角的淤青在廉价粉饼下若隐若现。昨晚刘泰明又动手了,理由是她替邻居小妹出头,教训了骚扰对方的混混。

“你就那么喜欢当英雄?”刘泰明掐灭烟头,火星溅在她锁骨上,“别忘了,你可是抛夫弃子的破鞋。”

耳光来得猝不及防,阿芬的头撞在衣柜门上,却突然笑了。她喜欢这种疼痛,仿佛能冲刷掉江苏那三年的记忆——那个总是弯腰侍弄稻田的男人,那个奶声奶气叫她“妈妈”的孩子,都被这记耳光扇成了模糊的影子。

“破鞋也比你这缩头乌龟强。”她舔了舔嘴角的血,突然抓起桌上的玻璃杯砸向墙壁。碎玻璃飞溅中,刘泰明本能地后退,却看见阿芬赤脚踩在碎片上,逼近他的眼神里带着疯狂的挑衅。

这样的争吵每隔几天就会上演。有人看见阿芬揪着刘泰明的头发拖进巷子,也有人听见深夜里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直到2002年春天,一个穿碎花裙的年轻女孩出现在前街。

“她是泰明的网友,从邻县来的。”杂货店老板娘啧舌,“文文静静的,哪经得起芬姐那顿打?”

阿芬的耳光声响彻整条街时,刘泰明正躲在二楼窗台后发抖。女孩的鼻血滴在碎花裙上,像开败的山茶,而阿芬踩住她的裙摆,手里还攥着从她头上扯下的一缕长发。

“滚出务川,敢再来打断你的腿。”阿芬的声音里带着得胜的快感,却没注意到刘泰明攥紧的拳头里,指甲已深深刺入掌心。

2002年腊月廿三,灶王爷上天的日子。阿芬的父亲蹲在门槛上抽旱烟,看着刘泰明用板车拉来一口木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