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佑脚下一个踉跄,真是他亲奶啊!
不过一裹脚老太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能懂什么?
这天下大势,又有几人能懂的。
陈佑今天不用当差,副局长都开口了,他自然乐的清闲。
工匠们下午才来量场地,明天开始施工。
他摸了摸脑袋,决定出门把这头发给剃了。
实在搞不懂当代人的审美,好好一个情神小伙,留什么二八开呀。
陈佑回房换上了灰色毛呢大衣,带上毛毡帽。
手上套着皮手套,脚下蹬着黑色中长皮靴,怀里还挎着一把手枪。
妥妥一败类形象。
原身斗鸡走狗,声色犬马样样擅长,还经常和朋友进山打猎。
只要是好玩的,他都擅长,可是正经事,那是一样不会。
他的枪法自然是极好,不然昨晚陈佑也不可能打的那么准。
经过一个晚上,陈佑将他的记忆全被吸收了,实在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还去鹰酱留学过两年。
以后一个小布尔乔亚成分是跑不了的。
不过问题不大,知识分子都一样。
陈凌整理好衣衫,径直往后门而去。
这道门只出不进,门锁在院内。
后门通着一条小巷子,不如大门热闹,道路狭窄,只够一辆汽车通行。
陈佑跨上自行车,直奔前门而去,那里有一处不错的剃头铺子。
深绿色的自行车是凤头牌的,优雅大气,号称车中贵族。
前门离南锣鼓巷大概六七公里。
陈佑现在体质提高了不少,自行车蹬的飞起,很快就到了地方。
剃头师傅在他的指点下操刀,这么一收拾,颜值足以吊打整个四九城。
当然还是要比各位读者老爷稍逊一筹的。
一个小时后,他顶着三七背头出了剃头铺子。(参照尊龙)
别说,现在的剃头师傅修面手艺那是真不错,陈佑躺着差点睡着了。
不过他还是更喜欢找小姐姐们洗头。
前门大街离火车站很近,在四九城那是一等一的繁华地。
路上摊贩很多,游人却是不多。
城内大部分人都快吃不上饭了,哪还有心情出来逛街。
“砰!“
冷不禁一声枪响。
街道骚乱起来,小摊贩们麻溜收起家伙事,拔腿就跑。
这一天天的打仗,他们都习惯了,一个个都是慌而不乱。
“啊,杀人啦~~”
一声凄厉尖叫声响起,路人还没搞清楚情况,但不妨碍他们抱头尖叫,无头苍蝇般乱窜。
陈佑反应很快,推着自行车躲到了墙边,探头往外看去。
一伙足有二十多人的溃兵正在抢劫前门大街上的商铺。
不远处一处酒店门前,一个伙计倒在了血泊里。
陈佑瞳孔微缩,鲜红血液有些刺眼。
这伙人应该是从战场上败退的散兵游勇。
俗话说匪过如梳,兵过如篦。
这些溃兵比土匪还要可恶,在城内制造了不少惨案。
“噗通噗通噗通...!”
陈佑心脏跳的很快,他不是害怕,反而有些兴奋。
他掏出怀里的手枪,这是一把m1911,加长弹匣共有13颗子弹。
另外还有一个备用弹匣,足够收拾这伙人了。
他的五感本来就强,现在经过了系统加强后,五感更是了得。
肉眼甚至能看清楚五十米外的蚂蚁。
以后去了外面,要到枪的地方更多,可不能荒废了,正好拿这些溃兵练练手。
陈佑鹰隼般的眼神扫了几眼,配合上超强感知,很快弄清楚了情况。
前门大街差不多有一公里长,二十三个溃兵三三两两分散在不同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