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之前,萧家没饭吃的时候,他们见到萧凌,都是绕道而行。
现在萧凌杀了一只黑熊,已经成了村子里的明星,老李的妻子也变了,一进门就开始端起茶杯,递给萧凌。
“大娘,我家李叔在哪?”萧凌拿起一杯水,看了看萧围。
“我在东边老刘那里采点草药,马上就到,你还没吃过饭吧?婶子,我去帮您弄点地瓜粥来。”
“那就多谢大娘了,我用完午饭,就想问问李叔一些事情。”
萧凌并没有说出自己身上有两根人参的事情。
俗话说的好,有钱就会有小偷!
过了大概十多分钟,老李就拎着一筐菜走了过来。
当他看到萧凌正坐在客厅里的时候,不由得奇怪地问道:“你怎么来了?难道是在山林中打了一只黑熊,又或者是一株珍贵的药草?”
萧凌赶紧摇手:“哪有这么好的福气,这不是正好赶上了采参的时节吗,一直都没有见到野生人参的样子,所以就想问问你。”
老李找了个椅子坐下,点燃了一根烟袋,将这株人参的特性和萧凌说了一遍。
“你要是运气好,找到了一朵,直接带到我这里来,我保证给你一个合理的价格。”
“这东西要卖几个价钱?”
萧凌曾经在报上看到,野生人参是论克一斤一斤的。
他这一棵大的起码有一公斤重,于是过来问问老李,这东西能卖个什么价格。
“一根指头那么长的人参,只要根须完整,就能值上千块钱,就连南边的药铺都要买,我说的是真的!”
这老头说这话的时候,目光闪烁,显然是做贼心虚。
萧凌暗骂这头狡猾的家伙,他已经打定主意,等着明日再来一次,顺便将这两个家伙的熊心和熊爪一起处理掉。
萧凌在老李那里呆的时间并不长,便回到了家中。
这两只兔子和野鸡还没有宰杀,特别是这只野鹿,如果不及时宰杀的话,里面的血已经渗透到了里面,熬制的时候就会带着一股腥气。
忙碌到晚上10点,萧凌给小紫、小金喂食完毕,再看看蜂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呼呼大睡。
……
第二日清晨,萧凌匆匆梳洗一番,拿了些熏猪肉给父母请安后,就往镇子里走。
兴川镇下辖十几个村子,其中有大半都在虎间山附近。
从沙河村出发,大概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走两个多钟头就到了。
这个时代,谁都不是有钱人,但镇子里的人显然要好很多,街道很整洁,街道两旁都是两层的泥土建筑。
进了镇子,萧凌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从系统包裹中取出了一些熊爪,放进了一个布袋中。
随便问了几句,便来到了一家最有名的客栈。
“年轻人,你要不要来一份?”
现在还没到中午吃饭的时候,萧凌走进了客栈,店里并没有客人,不过店小二倒是很热心。
“你们这里有没有清蒸的熊掌?”
说到这里,与萧凌年龄相仿的店员忍不住皱眉。
他们这里确实有清蒸熊掌,但很少有顾客会这么做。
萧凌看起来年轻,衣着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一开口,就想把那只熊爪子给吞了下去,那店小伙一脸懵逼:“有的!不过,价格也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