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夕颜如今也不用遮掩隐瞒了,赶紧给端了一碗凉开水过来,递到沈淮之手中。
“喝点水。”
两个人站在一起还真有种郎才女貌的味道。
“二哥,你去把大贵哥二贵哥喊过来,让他们帮忙把野猪给杀了,不然时间久了就不好吃了。”
“闺女,你真的要嫁给沈家这小子,可是想明白了。依照你这条件,咱们找个读书人也使得。”
刘桂花还是有点不大愿意,她闺女长得如花似玉,这要是嫁个读书人,以后说不定能当官太太呢。
“娘,我已经想明白也想好了。沈淮之这不挺好的,身子好又会打猎,嫁给他以后天天都不用愁吃肉,打来的猎物还能换粮食换银子。他没有爹娘,我也不用伺候公婆,以后就是天天住在娘家,也没人敢说什么。”
“如今的世道这么乱,过阵子又要征兵了。嫁给他多有安全感,能保护我。这要是嫁给一个文弱书生,万一有什么灾难,别说他保护我了,说不定我还要保护他呢。”
乔家人听到乔夕颜这么一番话,也觉得说的非常有道理。
如今的世道确实不比以前。万一真的乱起来,嫁给空有才华的书生,还真是没什么用。
这沈淮之虽然有些呆呆傻傻的,可是力气是真大,这野猪徒手都能打死了。
而且他看起来格外听话,特别是对他们家夕颜,嫁给他确实安心。
经过乔夕颜这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乔家人也都慢慢接受了。
于是都忙活起来开始杀猪炖肉。
如今他们家的日子真的是太好了,几乎上天天都有肉吃。
沈淮之自然是不会让他走的,毕竟这头野猪还是人家拿过来的。
既然女儿都说非要嫁了,他们家野猪也收了,自然是要当亲女婿看待。
吃饭的时候,那一盆子炖好的大骨头就放在了沈淮之跟前。
他下午打野猪也确实累了,啃骨头的时候那叫一个香,一盆都吃完了,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模样。
这人力气是真的大,可是也是真的能吃,一个人比三个人吃的还要多。
乔老头觉得能吃是福,于是让乔老太又给端上来一盆。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吃肉。
此时村子里,沈家傻子带着一头野猪到乔家提亲的事已经传遍了整个村子。
有羡慕的,也有嫉妒的,还有说风凉话的。
沈家堂屋内。
一家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每人端着一碗玉米糊糊喝的有些心不在焉。
沈老大家的小儿子吃了一口干巴巴的咸菜,非常嫌弃的又吐了出来。
“奶,我不想吃萝卜,难吃死了,我想吃肉。刚才豆苗子跟我说,大哥在山上猎了一头野猪,送到乔家去了,你快去他们家,把咱们的野猪给要回来。那是咱们家的!”
乔老太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偏心大儿子,疼爱小儿子,就是不喜欢早死的二儿子,以及留下的那个唯一血脉,更何况沈淮之还是个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