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剿开始。
戚光耀把督战队的老兵拆散,编进新兵队伍里,组成了简易的鸳鸯阵——
前排两面盾,中间四杆钩镰枪,后排补刀手,
再配上两名猎户出身的弓箭手和一名队长,十一人一队。
钩镰枪既能刺,又能钩,对付溃逃的流贼再合适不过。
没配弩,毕竟流贼连件像样的皮甲都没多少,弓箭反而更灵活。
镋钯手被撤了,近战交给短刀手和钩镰枪配合,阵型简化,新兵上手也快。
李药师和戚光耀各带两千多人,由本地衙役引路,分头进山。
暮色压下来时,山道上的血腥味混着泥土的潮气,被夜风一搅,呛得人喉咙发紧。
流贼早已溃散,像受惊的野狗一样乱窜。
他们丢了破烂的刀枪,有的连草鞋都跑掉了,光着脚往林子里钻。
可燕山军的包围圈,已经像铁网一样缓缓收紧。
“盾找刀,钩代刺,控住再杀!”戚光耀冷声喝道。
新兵王二狗攥着钩镰枪,手心全是汗。
“弓箭手——放!”
嗖嗖几声,箭矢破空,一个流贼后背中箭,扑在地上哀嚎。
剩下的贼人彻底乱了,有的跪地求饶,有的疯了似的往灌木丛里钻。
“钩镰手,上!”
王二狗咽了口唾沫,跟着同伴冲了上去。
他手里的钩镰枪又长又沉,枪头的倒钩泛着冷光。
前面一个流贼踉跄着要逃,他下意识一枪捅过去——刺空了!
那贼人猛地回头,面目狰狞,挥着柴刀反扑过来。
“钩腿!钩他腿!”队长赵铁山暴喝。
王二狗手忙脚乱,枪杆一斜,钩镰“唰”地刮过流贼的小腿。
“啊——!”
贼人惨叫着栽倒,还没爬起来,后排的短刀手已经扑上去,一刀剁进脖子,血“嗤”地喷了王二狗一脸。
另一边,盾牌手猛地一顶,流贼的柴刀砍在包铁木盾上,震得手臂发麻。
钩镰手趁机一枪刺出,扎穿肚子,再狠狠一钩——肠子直接拖了出来。
流贼们彻底崩溃了。
想跑?
钩镰专钩腿脚,跑两步就被拽倒;
想拼命?燕山军的盾牌将进攻路线封得死死的,根本近不了身。
“别……别杀我!我投降!”一个瘦猴似的流贼跪地磕头,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赵铁山冷笑:“早干嘛去了?——杀!”
短刀手上前,一刀了结。
王二狗喘着粗气,手还在抖。
他看了看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又看了看枪尖上的血,突然意识到——原来杀人这么简单。
只要阵型不乱,只要听令而行,他们这些新兵,也能像割麦子一样,把流贼一茬一茬放倒。
跟着来的楚州军和衙役看得心惊肉跳——那些平日里凶悍的流贼,在燕山军面前就像待宰的鸡崽,连像样的反抗都组织不起来。
最不要命的流贼,就算侥幸砍伤一人,下一秒就会被几支钩镰枪同时刺穿,连挥第二刀的机会都没有。
这就是戚光耀的军阵之妙——让弱者也能打出强者的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