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牛医接人骨(2 / 2)

沈湘灵毫无惧色,叉着腰支支喳喳的嚷,声音高亢有力,语速快得让人无法插话。旁边站立着几个面红耳赤的中年男子,恼怒又无奈地瞪着沈湘灵。

宋继儒静立一旁仔细倾听,才晓得被骂之人正是沈湘灵的娘舅们。他弄清楚来龙去脉,于是上前自报身份。几个娘舅见宋家出头,先自矮了半截。

宋继儒说:“你们这样吵吵嚷嚷解决不了问题。既是扬州方面不能忘情,追踪而来。且对簿公堂,让父母官刨析明白。孰是孰非,自有公断。你们做舅舅的骗她做妾,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她拐了东西逃走,却情有可原。试想一个弱质女流,人生地不熟,身无分文,没有代步车马,如何回得了家?扬州要追回财物,我两倍赔他就是了。”

遂叫了轿子扶沈湘灵上了轿,自己与几个娘舅坐车陪行。

在路闲谈,沈家娘舅大倒苦水。

大舅说:“娘亲舅大,我们都是为她好。湘灵母亲去世得早,如今她爹又伸腿去了。一个姑娘家,整天背着药箱,摇着个破铃铛,走街串巷抛头露面,成何体统?遇上歹人用强,或浮浪子弟花言巧语骗了身子,岂不贻笑大方,辱没先人?扬州这家,虽说是做妾,其实跟嫡妻差不多。”

见宋继儒有所怀疑,二舅忙说:“他家嫡妻好道,原本是束发修行的得道女冠。拗不过家中长辈请求,勉强同意下嫁。成婚前就说好,不生孩子不圆房,只是挂个嫡妻虚名,方便管家理财。我们家湘灵嫁到这家,只要生下一儿半女,就能妥妥地盖过嫡妻,他家的万贯家产早晚是湘灵儿女的。”

宋继儒微微一笑,说:“俗话说:宁为贫妇,不为富妾。《唐律疏议·户婚律》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妾乃贱流,升妾为妻,两口子都要判刑一年半,服完刑还要被迫离异。所谓妻者,齐也,秦晋为匹。妾通买卖,等数相悬。沈家世代行医,祖上曾为御医,不是什么低三下四的人家,怎可与人做妾?”

娘舅们顿时哑口无言,宋继儒问:“你们只说他家有钱,可知是干哪行的?”

娘舅们左顾右看,支支吾吾不吭声。宋继儒反复追问,方支支吾吾说:“英雄不问出处,他家祖上贩马起家,听说扬州的赌坊他家都有股份,又买下了许多酒铺饭馆经营。人物也长得高大英俊,气宇轩昂,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宋继儒强行按捺住不快,淡淡说:“我怎听说是个浪子且嫡妻凶悍泼辣?怎可将张耳之妻侍外黄佣奴?”

谎言被拆穿,自此再无话可说,一行人就到楚州治所衙门。

上了公堂,刺史见宋继儒气度不凡,稍微聊上几句,发现他精通唐律,对答如流,心中怪异,便单独带到后堂问话。二人交谈良久,留下原告、被告面面相觑。

沈湘灵见此情景,知道这祸事无甚大害。于是放胆打量扬州来人。却是两个突厥人,皆身形魁梧,黑脸盘上虬须怒张,相貌凶恶,疑为父子。那二人汉化已久,与宋继儒打过照面后就惊惧不安,嘀嘀咕咕说着突厥语,唉声叹气,愁眉不展。

不久,刺史满面春风出来,开始审案。那突厥人乃是扬州富商管家,代主人告状,见风使舵,自认晦气,当庭撤了诉状。沈湘灵卷走的财物不予追讨,只追其娘舅骗去的彩礼。刺史开释湘灵,断还本家,另行择婿。欲打沈家舅父板子,宋继儒上前求情。于是责其返还金银,不许再欺辱孤女。

案子结束后,刺史强行挽留宋继儒在家住宿一夜,第二日方亲自送回沈家。沈湘灵问起二人关系,宋继儒笑而不语,只淡淡说:“我要让你娘舅们自此不敢再起觊觎之心。否则,我怎能安心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