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声名尽毁(2 / 2)

沈从书想抓住他,被沈菀阻止了。

“大哥。”

“算了。”

她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二哥遇见麻烦会打电话回来,这没打电话,是不是代表一切还可控?

三哥对她的态度一如既往,她以前为陆明铮鸣不平,为什么三哥不喜欢他。

现在她一点也不埋怨三哥了都是她咎由自取。

即便是不嫁慕凌,就算不结婚,也没有比乱结婚的后果更惨。

但是。

陆明铮让她绝望,可是宁宁永远都是她的心头肉。

即便是为了宁宁,她也还是会和陆明铮结婚的。

她要的……只是宁宁这个女儿。

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大哥。”沈菀突然红着眼睛。

“怎么了?”沈从书担心道。

沈菀苦笑了一下,尽力压抑住了喉咙里的哽咽。

她才轻声,“你说……如果我后悔嫁给陆明铮了。”

“我能离婚吗?”

“爸爸妈妈会不会对我很失望?”

她怕爸爸妈妈为自己不幸福的婚姻买单,而她一开始,是她不顾一切的要嫁给陆明铮。

沈菀之前不提离婚的最主要原因,是她真的不甘心,把宁宁的爸爸让给别人。

温惜惜上辈子害她那么惨,她为什么要成全温惜惜?

但她现在也想得多了,好像陆明铮也不那么重要了。

不被爱的人是永远都不会被爱的,哪怕争也争不来。

沈从书急了,“菀菀,你别这么想。”

“你不要因为你三哥生气,你就要离婚。”

“宁宁才多大?怎么能没有爸爸?我知道陆明铮有些事做得很不像话,可他没有犯过大的错。没有必要。”

沈从书其实也是赞成她离婚的,但真的要离婚了,一个女人带孩子,要承受多少的流言蜚语?他不忍心妹妹过那样的日子。

沈菀其实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

不仅大哥这么认为,父母也是这么认为的。

很多男人打妻子,打得住院也不离婚,还有男人在外面鬼混。

只要不涉及到原则性的错误,她的家人都不允许她离婚。

除非她告诉他们,陆明铮前世的所作所为。

那恐怕,他们会觉得她疯了。

“菀菀,别胡闹啊。”沈从书不放心。

沈菀垂下头,停顿了许久。

“我知道了。”

……

沈菀却是不知道,张家父子已经对她怀恨在心了。

二哥留在深市配合调查,就是他们捣鬼。

毕竟她让他们没了面子,张厂长严令警告过张征不准对沈菀下手,但是张征可不这么想。

他真的是恨沈菀入骨,他的手是被沈菀的人打断,现在爸爸又因为沈菀焦头烂额。

张征想着要为爸爸出一口气,一定要沈菀付出代价。

沈菀仗着有人撑腰,除非那个人能全天保护着她,否则他就让沈菀吃不了兜着走。

他要沈菀身败名裂,从整个桐市滚出去。

张征花了几天时间调查沈菀,发现了在深市开始大批量销售的内衣,他狂喜。

这不就是一个机会吗?沈菀那贱人居然敢抄袭温惜惜的东西!

而且,在深市那个内衣也销售得不少!

他要沈菀赔钱,名声尽毁,销售量过多的话,还可以转为刑事责任。

沈菀。

你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