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清楚得很,卖命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凭这点情分还远远不够。
为了别人的一点恩情,去卖自己的命,不过是哄傻子往火坑里跳的说辞罢了。
卖力是混口饭吃,卖命却是拿自己的命给别人垫脚。
公子于他而言,不过是个出手大方的东家,他能起早贪黑干活,能为公子跑腿办事,可真要他为公子豁出性命报仇,那还不可能,总而言之,他还是挺淡定的。
然而,仅仅过了两天,淡定的万事兴就变得不淡定了。
暴雨砸在青瓦上噼里啪啦地响,他操着一把老菜刀,深一脚浅一脚地到处找地牯牛。
他这样疯狂,倒不是为了公子的事,而是为了他的姐姐。
两天前,就在地牯牛被他一脚踹翻后的夜里,那个暴雨夜!
地牯牛为了泄愤,跑到万事兴姐姐的场子,把他姐姐给嫖了,整整三次!
你说你嫖就嫖吧,也没啥,他姐姐本来就是卖的,但更让人不耻的是,地牯牛那家伙整完万事兴的姐姐后,提裤子就扬长而去了,竟然连嫖资都没给。
万事兴怒了!爆发了!!!
记得在很早以前,作者一个人坐在西湖边的长椅上吃榴莲的时候,看见路边有两个环卫工人在吵架,刚开始,她们只是互相指责,到后来发展成了互相对骂,吐口水。
作者觉得很有意思,一边吃榴莲,一边吃瓜,旁边有一个老头也坐到了长椅上两个人一起看戏,相谈甚欢下,老头曾经跟作者说过这么一段话。
他说。
“你知道吗,当一个人使用武力成为唯一出路时,他手中所使用的“武器”能大致反映出这个人的社会地位。”
当时的我还没听懂,只是单纯以为老头是为了吃我的榴莲,而故弄玄虚套近乎。
虽然最后,榴莲还是让老头给弄走了,原因是因为我想上厕所,就把吃了一半的榴莲放在椅子上,让老头帮忙看着,但我上完厕所出来,老头和榴莲都没了。
虽然损失了半个榴莲让我至今耿耿于怀,但老头说的话依然记得,时至今日,我似乎是品出了其中的一丝意味。
比如这部小说里的公子,他这类人有钱有势,行事向来不忌惮展露锋芒。
他们一旦动武,首选都是使用抬炮这样的大杀伤性武器,管他妈那么多了,先炸个昏天黑地再说。
就算不使用大杀器,用的也必然是兵器中的精品。
比如公子的秋龙剑,出鞘时龙吟之声可惊飞鸟,比如索命的孤鹜剑,更是削铁如泥的杀人利器,更比如表哥的霸王金枪,连他妈枪杆花纹都嵌的金丝。
而万事兴这样的底层人,终日在泥水里打滚,为了一口饱饭几两碎银奔波。
即便怒发冲冠,能抓在手里的,也不过是一把切菜的破菜刀。
而比万事兴层级更低的人,他们连一把菜刀都没有。面对欺压,只能用拳头砸在对方身上!
虽然换来的可能是更狠的回击,但拳头是他们仅有的反抗方式。
而层级最最最最低的人,甚至连挥拳的勇气都没有。
他们在被人欺负时,只能咒骂几句,无力的脏话,就像朝天空吐的口水,最终还是会落回到懦弱的自己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