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感觉怎么样?有把握吗?”爱德华·乔治喝着红酒问道。
这一次的《Gobal melody》节目他最近关注得也比较多,现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因为是多国联合拍摄的一档节目,在米国也有不小的影响。
不少人都希望看到米国人在节目上大杀四方,一举夺魁的场景,因此对于约翰·史密斯的期望很高。
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在网上帮他说话的原因之一。
“你见过我什么时候没把握了?”约翰看向乔治。
“你这自信的样子还是一点没变。”乔治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事实上,节目组也曾经向他发出过邀请,只不过他一听要去华夏参加节目的录制,随后便拒绝了。
只是没想到约翰·史密斯会答应,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约翰要比他更有影响力。
但如果只是单论摇滚这一项的话,那他自己几乎没有对手。
另外,他拒绝节目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把握能赢江月白。
这次节目组公布的参赛选手名单他也看了,虽然是马后炮,但毫不夸张的讲,这些人当中,除了有江月白的镜花水月,其他人和组合他都有把握。
镜花水月在米国的那场演唱会他也看了,不得不说,每个方面几乎都做到了极致。
无论是歌曲的质量,还是舞台表现力,几乎都无可挑剔。
怪不得人家能够成为现在最火的乐队,这里面是有原因的。
种种因素加起来,也就导致他没有答应剧组的邀请。
“不过,我倒是很好奇,约翰,你为什么愿意去参加这个节目?”乔治放下酒杯。
约翰微微一笑,靠在沙发上,眼神中透着一种自信和坚定:“我很好奇那个江月白到底有什么本事,能让这么多人对他赞不绝口,这次我要亲自去会会他。”
“那你可得小心点。”
“你的意思是我会输?”
“这说不准,在节目没开始前,谁也不知道。”
爱德华·乔治没有继续刺激他,但他心里也知道约翰应该都清楚,他能够走到今天这个位置,靠的不仅仅是天赋和努力。
“对了,你这次要不跟我一起去?”约翰提议道。
“算了,我就不去了。”乔治摇了摇头,他之前刚刚拒绝了节目组,现在再跟着去不太好。
“不过我要提醒你一句,那个江月白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这个我知道,我心里有数。”约翰·史密斯点了点头。
他对江月白还是有些了解的,之前在共享音乐年度盛典上,两人也曾经见过几面。
江月白给他的第一感觉就是传统的华夏人,这个传统不是说思想,而是印象。
在他心里,对华夏人的印象是礼仪之邦,谦谦君子,而江月白正好符合了这一特征。
“行了,我先回去了。”乔治起身摆了摆手准备离开。
他今天过来是因为约翰喊他过来喝酒,另外自己也想问问他是怎么想的。
“记得看节目。”约翰朝着乔治的背影喊道。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