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群像(1 / 2)

姜明月以拇指与食指捏起吐司边缘,齿尖轻咬时,焦糖脆壳在晨光里碎成琥珀色星屑。

蜂蜜自银匙滴落,在酸奶表面漾开涟漪,瓷碗壁沿凝着昨夜未褪的露水痕。

百合羹的甜糯与茉莉茶的清涩在舌尖交缠,她忽觉腕间一缕痒意——原是薄荷叶尖沾了粥雾,正轻轻蹭过肌肤。

书桌上笔记本被风掀动,恰停在她刚刚夹入的槐花笺页。

花瓣边缘已洇成淡紫,却仍有暗香渗进晨光里。

她舀起最后一勺粥,看米粒在瓷勺凹处聚成珍珠堆,忽有蜻蜓点水般掠过窗棂,翅尖沾走了碗沿的粥汽。

默默的专心享用完美味的早餐。

知道姜明月喜欢全神贯注的享受美食。

奥兹也没有打扰她。

吃完最后一口。

姜明月手脚麻利的,把使用过的餐具厨具清理干净。

水龙头的花花流水声,似是打通她的任督二脉。

刚刚死活也想不起来的关键因素。

突然想起来了。

她加快速度收拾。

嘴里反复的念叨着“群像,群像,……”

生怕收拾着收拾着,转眼就忘了。

心系搞钱大业,料理台残余的水渍,也忘记擦干。

便火急火燎的,赶回书桌,提笔。

‘群像’二字,被她写的很大,占据了半页纸张的篇幅。

和欧美那么崇尚个人英雄主义不同,亚洲区域,尤其是种花国从小的教育,让种花国的百姓,更相信群体的力量。

相信众人拾柴火焰高。

也因此,群像刻画的好的影视作品,能更容易的获得观众的喜爱。

群像也是节目爆火的致胜法宝之一。

为什么喜欢群像呢?

别人的答案是什么,姜明月不清楚。

要是有人问她。

【明月,你为什么会喜欢群像?】

求仁得仁,刚想到,就有一个人,不一个统过来问她了。

【你们系统应该收集了很多,这方面的数据吧?】

奥兹小小一只,趴在她的笔记本上。

好奇的盯着姜明月。

【我想知道你的答案。】

声音软软的,3年了,奥兹依旧是初见时,那雌雄莫辨的儿童音。

姜明月放下笔,托腮看了一眼奥兹,又仰头看向窗外湛蓝的天空,最后,她的视线定格在远处——

明澍的员工宿舍楼旁边,就是上京城赫赫有名的古文化街区。

她推开雕花木窗,晨光恰似顽童,在青石板路上蹦跳着洒下一地金粉。

良好的动态视力,使得窗外的景色,尽收眼底。

巷口早餐摊的蒸笼掀了盖子,白茫茫的热气裹着葱油香扑向二楼,混着隔壁阿婆晾晒的被单上残留的皂角味,在窗棂间织成一张温软的网。

街角卖豆浆的老汉敲着铜锣走过,竹扁担两头晃悠的铁桶发出沉闷的嗡鸣。

三两个穿蓝布衫的学生踩着露水匆匆跑过,书包拍打着后背,惊飞了电线杆上打盹的麻雀。

对面绸缎庄的伙计正用鸡毛掸子扫门楣,细碎的灰尘在斜射的阳光里飞舞,恍如撒了一把碎金。

看着看着,姜明月有种想要融入其中,成为眼里风景一份子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