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子成瑞龙就不淡定了,一把抓住女孩的领子就拽进了屋里,对着脸上连扇两个大耳刮子:“你要是再敢大喊大叫,我就杀了你!”
小女孩被打了这两巴掌,立刻就愣住了,流着眼泪一句话也不敢说。没成想,成瑞龙看着她,忽然就兽性大发,扯开女孩衣服就侵犯了她。
发泄完之后,他感觉不保险,这个女孩这么聪明,肯定会说出去的。不行,这个人留不得了,立马双手掐住她的脖子,就把人给掐死了。
这个孩子当时才上初二,就因为一句话,活生生被成瑞龙给弄死了。
但是成瑞龙什么感觉呢?
他感觉无所谓,只要是别威胁到我的安全就行,其他的都不重要。
完事后就锁上门,继续观察宾馆里面。此时,好几个房间的灯都还亮着,已经是10点多了。经过刚才的折腾,他当时也困了,就把女孩尸体往旁边一推,躺下之后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这一觉睡到凌晨1点多钟,此时再往外看,所有灯都熄灭了。这时候,他决定出手了。走到幼儿园外墙,顺着就上到了宾馆二楼。进去一看,所有人都睡得很沉,没有一个人感觉到他的到来。
程伟龙翻开了其中一个人的钱包,里面放了整整2万块。他没有再继续翻找,带上钱包就跑了。
跑了之后,他就开始想后面该怎么办了。之前做了这么多案子,自己肯定早就被通缉了。要是外貌上不做点改变,很容易被抓住。
此时的他,早就把口音改了,跟谁都是说普通话,而且说的也是贼标准,一般人很难听出他是哪里的。
而自己还有个明显的特征,就是脸上有颗大的痣。现在不是有钱了吗?赶紧去找地方把痣给点了,又在那里稍微整了整容。
现在看起来,就和之前不太一样了,他也就放了心。
但同时,钱也花的差不多了,于是决定再找同伙作案。光靠自己属实是不行,这样下去没被抓住也累死了。
打定主意之后,就开始接触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想从里面找一个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干事。一直到2001年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绰号叫小九的小混混。
这个人吃喝嫖赌,偷鸡摸狗,什么坏事都干,但是很投他的脾气。
但两人在一起,还是只能干些小打小闹的事情。
本来是想一起干一番大事的,可还没等干,小九就提出了一个请求,说自己有一个叫长毛的仇人,是临县的一个小混子,之前俩人因为有点矛盾,狠揍了自己一顿。眼下这不是有成瑞龙当靠山了吗?就想着找机会一起去把场子找回来。
就对成瑞龙说:“龙哥,我真的忍不了了,要不然你帮我去弄死他怎么样?”